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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在篩查涉鐵公益訴訟線索中發(fā)現(xiàn),部分鐵路客運車站未有效保障軍人優(yōu)先出行權益,存在“軍人依法優(yōu)先”標識和配套硬件設施設置不完善、對軍人專用通道和軍人專屬候車區(qū)缺乏管理維護等問題。
2021年8月1日,在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實施當日,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對負有監(jiān)管職責的某車務段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并開展磋商,于次日依法公開宣告送達訴前檢察建議,督促鐵路部門保障軍人依法優(yōu)先出行權益。為了有效推動問題整改,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聯(lián)合南京軍事檢察院舉行公開聽證會,圍繞某車務段整改情況進行聽證。在充分聽證的基礎上,兩院持續(xù)聯(lián)合跟蹤監(jiān)督,于2021年11月邀請人大代表、現(xiàn)役軍人代表回訪檢察建議落實情況,并于2022年7月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實施一周年前夕邀請人大代表再次對整改情況進行回訪,不斷鞏固整改效果。在軍地檢察機關的有力督促下,某車務段對管轄的18個鐵路客運車站全面開展排查整改。整改后的車站在進出站、購票和退改簽窗口張貼軍人優(yōu)先標識,設置軍人專用候車區(qū)并設置醒目的引導標識,有的車站還在全國率先設置軍人專用檢票閘機,方便了部隊官兵的出行需要。
本案是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實施后全省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軍人權益保障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根據(jù)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檢察公益訴訟成為保障軍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檢察機關以行政公益訴訟督促鐵路部門依法履行職責,通過軍地協(xié)作共同推動軍人依法優(yōu)先出行權益落實落細落地,讓“最可愛的人”真正受到尊崇。
揚子晚報網(wǎng)/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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